标准知识
标准
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标准化 是指在经济、技术、科学及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通过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的活动。
标准化的基本特性:①抽象性;②技术性;③经济性;④连续性,亦称继承性;⑤约束性;⑥政策性。
制定标准 是指标准制定部门对需要制定标准的项目,编制计划, 组织草拟、审批、编号、发布的活动。它是标准化工作任务之一,也是标准化活动的起点。
标准备案 是指一项标准在其发布后,负责制定标准的部门或单位,将该项标准文本及有关材料,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存案以备查考的活动。
标准复审 是指对使用一定时期后的标准,由其制定部门根据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对标准的技术内容和指标水平所进行的重新审核,以确认标准有效性的活动。
标准的实施
是指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地贯彻执行标准的活动,是标准制定部门、使用部门或企业将标准规定的内容贯彻到生产、流通、使用等领域中去的过程。它是标准化工作的任务之一,也是标准化工作的目的。
标准实施监督
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标准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处理的活动。它是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管理标准化活动的重要手段,也是标准化工作任务之一,其目的是促进标准的贯彻,监督标准贯彻执行的效果,考核标准的先进性和合理性,通过标准实施的监督,随时发现标准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修订标准提供依据。
标准体制
是与实现某一特定的标准化目的有关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根据一些要求所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它是有关标准分级和标准属性的总体,反映了标准之间相互连接、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内在联系。
标准化法律
从严格意义上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标准化法律是指调整涉及有关标准化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包括《标准化法》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各项法规和规章;狭义的标准化法律,即是指198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它是我国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根本法。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是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它是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工作组织。
国家标准
是指对全国经济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其他各级标准不得与之相抵触。国家标准是四级标准体系中的主体。
行业标准
是指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行业标准是对国家标准的补充,是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国家标准公布实施后,相应的行业标准即行废止。
地方标准
是指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所制定的标准,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适用,不得与国家标准和标业标准相抵触。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公布实施后,相应的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企业标准 是指企业所制定的产品标准和在企业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和管理、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企业标准是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
强制性标准
是国家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要求对于一些标准所规定的技术内容和要求必须执行,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加以违反、变更,这样的标准称之为强制性标准,包括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对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国家将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强制性标准的类别: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行业标准管理办法》,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①药品、食品卫生、兽药、农药和劳动卫生标准;
②产品生产、贮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及劳动安全标准;
③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等标准;
④环境保护和环境质量方面的标准;
⑤有关国计民生方面的重要产品标准等。
推荐性标准是指国家鼓励自愿采用的具有指导作用而又不宜强制执行的标准,即标准所规定的技术内容和要求具有普遍的指导作用,允许使用单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加以选用。
国际标准
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所制定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已列入《国际标准题内关键词索引》中的27个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和公认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某些标准。
国外先进标准 是指国际上有影响的区域标准,世界主要经济发达国家制定的国家标准和其他国家某些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国家标准,国际上通行的团体标准以及先进的企业标准。
采用国际标准 包括采用国外先进标准,是指把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内容,通过分析研究,不同程度地纳入我国的各级标准中,并贯彻实施以取得最佳效果的活动。
等同采用国际标准
是采用国际标准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是指我国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国际标准完全相同,编写上不作或稍作编辑性修改,可用图示符号“≡”表示,其缩写字母代号为idc或IDC。
等效采用国际标准
是国际标准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是指我国标准在技术内容上基本与国际标准相同,仅有小的差异,在编写上则不完全相同于国际标准的方法,可以用图示符号“=”表示,其缩写字母代号为eqv或EQV。
非等效采用国际标准 是采用国际标准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是指我国标准在技术内容的规定上,与国际标准有重大差异。可以用图示符号“≠”表示,其缩写字母代号为neq或NEQ。
图形标志
是指用于表达特定信息的一种标志。它由标志用图形符号、颜色、几何形状(或边框)等元素的固定组合所形成的标志。它与其他标志的主要区别是组成标志的主要元素是标志用图形符号。
指令标志 是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行为或动作的图形标志。
与检验检疫关系比较密切的行业标准类别
标准代号 行业标准类别
BB 包装行业标准
DZ 地质行业标准
FZ 纺织行业标准
GA 公安行业标准
HG 化工行业标准
HJ 环保行业标准
HS 海关行业标准
JB 机械行业标准
JC 建材行业标准
JJG 计量检定规程
LD 劳动行业标准
LY 林业行业标准
GH 供销合作行业标准
MT 煤炭行业标准
NY 农业行业标准
QB 轻工行业标准
QC 汽车行业标准
SB 商业行业标准
SC 水产行业标准
SH 石油化工行业标准
SJ 电子行业标准
SY 石油行业标准
WB 物资行业标准
WJ 兵工民品行业标准
WM 外贸行业标准
WS 卫生行业标准
XB 稀土行业标准
YB 黑色冶金行业标准
YC 烟草行业标准
YD 通信行业标准
YS 有色冶金行业标准
YY 医药行业标准
ZY 中医药行业标准
与检验检疫有关的国际标准组织
组织缩写 组织名称
BIPM 国际计量局
BISFA 国际人造纤维标准局
CAC 食品法规委员会
CIE 国际照明委员会
CIMAC 国际燃气轮机委员会
EIA 世界电气工业协会
FAO 联合国粮农组织
IAF 国际认证论坛
ICC 国际谷物科技协会
IDF 国际乳品业联合会
IEC 国际电工委员会
IETF 国际互联网工程师作业规程
IFAN 国际标准用户联盟
IFLA 国际图书馆及馆员联合会
IIR 国际制冷学会
ILAC 国际实验室鉴定协作联合会
ILO 国际劳工组织
IMF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MO 国际海事组织
ISO 国际标准化组织
ISTA 国际种子测试协会
ITU 国际电讯联盟
IUPAC 国际提纯及化学应用联盟
IWTO 国际毛纺组织
JTC1 国际标准技术联合会
MIGA 国际多边投资担保代理 世界银行
NMARSA 国际海事卫星组织
OIE 国际动物流行病学局
OIML 国际法定计量组织
OIV 国际葡萄与葡萄酒局
RILEM 国际材料与结构研究实验联合会
UNCTAD 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
UNDP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UNEP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UNESCO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WCO 世界关税组织
WHO 国际卫生组织
WIPO 国际知识产权组织
WTO 世界贸易组织
主要发达国家标准组织
机构代码 标准组织名称
ANSI 美国国家标准
BS 英国国家标准
DIN 德国国家标准
JIS 日本工业标准
NF 法国国家标准
GOST 俄罗斯国家标准
SAA 澳大利亚国家标准
SCC 加拿大国家标准
SIS 瑞典国家标准
SNV 瑞士国家标准
UNI 意大利国家标准
主要区域性标准组织
ACCSQ东盟标准和质量咨询委员会
AIDMO 阿拉伯工业发展与矿业组织
APEC 亚太经合组织
APLMF亚太法定计量论坛
CEN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CENELEC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
COPANT泛美标准化委员会
EA 欧洲认证协会
EASC 欧亚标准计量认证委员会
ECE欧洲经济委员会
EOQ 欧洲质量组织
ETSI 欧洲电讯标准化协会
EUROMET欧洲标准计量协会
PASC太平洋地区标准议会
WELMEC欧洲国家法定计量服务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