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以下简称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质检总局、广东局有关要求,结合be365(以下简称中山局)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公开内容
(一)中山局主动公开的信息
1.机构职能
2.局领导信息
3.内设及直属机构情况
4.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5.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6.财务相关信息
7.人事相关信息
8.业务通知公告
(二)各职能科室主动公开的信息
1.科室领导信息
2.科室机构职责
3.业务规划与工作计划
4.与业务相关的政策规定
5.本科室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
6.本科室需对外公开的办事指南、相关表格、名单名录、工作动态、标准规范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有关事项
(一)受理机构
受理部门:中山局办公室
通信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中山六路2 号
邮政编码:528400
电子邮箱:zfxxgk@zs.gdciq.gov.cn
办公电话:0760-88887373
传真:0760-88887272
(三)申请提出
1.信函、传真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件首页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网上申请
申请人在中山局网站(http://www.guosheng1016.com)的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申请表》,填写后发送到电子邮箱zfxxgk@zs.gdciq.gov.cn,完成提交。
3.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直接到中山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当面提出申请。
(四)申请处理
中山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报经本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答复方式为:
1.属于信息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信息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局信息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部门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事实。
三、信息公开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于中山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可通过中山局信息公开意见箱提交或当面反映;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局信息公开监督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有关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1.中山局信息公开意见箱
邮箱:zfxxgk@zs.gdciq.gov.cn
2.信息公开监督部门:中山局人事政工科
电话:0760-88887602 邮箱:zsyjts@zs.gdciq.gov.cn